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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节

“生日快乐,伙计!”安迪说。
克莱尔转过身来看我,不过她脸上只剩下血窟窿。“别说话,”我心想,“如果你开口,我会发疯的。”
但是她还是开口了,声音从那凝了血块、一口碎牙的嘴里发出来。
“别在那辆车的后座上搞大她的肚子。”
母亲就像口技演员的布偶一样不停地点头,那个腐败已久的蛋糕里继续有巨蚁爬出来。
我想遮住眼睛,但手重得抬不起来。他们绵软地靠在我身侧,我听到背后门廊台阶那块板子发出了暴躁的嘎吱声。而且不止一声,是两声。又来了两个,而且我知道来的是谁。
“别,”我叫道,“别再来了。求你们了,不要再来了。”
就在这时帕特里夏·雅各布斯的手搭在了我的肩上,小跟班莫里双手箍住我的腿,刚过膝盖的位置。
“出事儿了。”帕齐在我耳边说道。她的头发掠过我的脸颊,我知道是从她车祸中掀开的那块头皮上垂下来的头发。
“出事儿了。”莫里表示同意,他还一边还紧紧抱着我的腿。
接着他们开始合唱起来。是生日歌的调子,不过歌词全变了。
“出事儿出事儿……出事儿啦!出事儿出事儿……出事儿啦!出事儿出事儿,杰米呀,出事儿出事儿出事儿啦!”
就在这时我开始尖叫起来。
我是在去丹佛的火车上第一次做这个梦。梦里的尖叫嘶吼在现实中只是喉咙深处的闷哼——这对同车的乘客来说是件幸事。在接下来的20多年里,这样的梦我有过20多次。每次都是怀着惊恐万分的念头惊醒:出事儿了。
那时候,安迪还活得好好的。我开始不断给他打电话,让他去查前列腺。一开始他只是笑话我,后来开始不耐烦了,说咱爸现在还壮得像头牛,起码能再活20年。
“或许吧,”我跟他说,“不过咱妈早早就死于癌症,外婆也一样。”
“提醒你一下,她俩都没前列腺。”
“遗传之神可不管这个,”我说道,“他们只会把癌症往最热门的地方送。看在老天爷的分儿上,这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手指伸进后面吗?10秒钟就完事儿了。只要医生没有两手抱住你的肩,你还担心他夺走你的‘贞操’吗?”
“我到了50岁自会去检查,”他说道,“医生建议如此,我也打算如此,就此打住不要再说了。杰米,我很高兴你回到正轨,也很高兴你在音乐上保住了一份算是个成年人该做的工作。但这不代表你就有权干涉我的生活。我自有上帝看护。”
50岁就为时已晚了,我心想。等你50岁的时候,就已成定局了。
因为我还是爱我哥的(虽然在我看来,他长大后变成了一个挺招人烦的四处传教的人),所以我采取迂回战术,去找他妻子佛朗辛谈了谈。对她我就能说出安迪不屑一顾的话——我有一个预感,并且是极其强烈的预感。拜托你,佛朗辛,请你一定要让我哥去查一下前列腺。
安迪最后妥协(“好让你们俩闭嘴”)去做了PSA筛查。就在他47岁生日后不久,嘴里还不断抱怨说检查靠不住。也许如此,但即便是对我哥这种满嘴跑《圣经》又讳疾忌医的人,检验结果依然无可争辩:PSA指标稳稳是个10。接下来哥哥去了刘易斯顿找了泌尿科医生,做了手术。三年后医生宣布他癌症痊愈。又过了一年后——在他51岁那年——他在给草坪浇水时中风,救护车还没赶到,他就先投入了耶稣的怀抱。葬礼办在纽约上州。哈洛不再有追悼会了,我很庆幸。我梦里回家的次数太频繁了,这是雅各布斯的戒毒疗法造成的长期副作用。我对此毫不怀疑。
2008年6月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再一次从这个梦中醒来,我在床上又躺了10分钟,身子才重新听使唤。呼吸终于平缓下来,也不再觉得只要张嘴就会不断重复那句“出事儿了”。我提醒自己我戒了毒,而且神志清醒,这才是我人生中最关键的,正因如此我的人生才往好的方面发展。我现在已不大做这个梦了,而且上一次醒来发现自己拿东西戳自己已经是四年前的事了(那次用的是塑料锅铲,零伤害)。这跟外科手术留疤其实是一码事儿,我这么告诉自己,而且通常也能这样说服自己。只有在我刚刚梦醒的瞬间,我能感觉有东西潜伏在梦境的背后,那是一种恶毒的东西,而且是一个女人。这我当时就能确定。
不过等我洗完澡穿好衣服,梦就已经化作青烟。很快它会消失得无影无踪,这样的体验我有过太多次了。
我在尼德兰的博尔德峡谷大道有一套二楼的公寓。到了2008年,我买得起房子了,但需要贷款,而这是我所不愿意的。对于一个单身汉来说,一套公寓就足够了。床是加大双人床,就跟雅各布斯房车里的一样,这么多年来我没缺过床伴。这些日子,女人是越来越少了,但我也料到了。我很快就要52岁了,用不上几年,再风流的登徒子都难免要变成糟老头儿了。
此外,多攒点儿钱也好。我绝非守财奴,但金钱对我来说也并非全不重要。在展会旅舍醒来、贫病交加的记忆从未离我而去。那个红头发乡下女人把我那张刷爆的信用卡还给我时,她脸上的表情同样让我至今难忘。再试试看,我跟她说。“亲爱的,”她回答我说,“看你这模样我不用试都知道。”
好啊,那你现在再看看我是什么模样,小妞儿,我一边沿着驯鹿路开着我的丰田“4号跑步者”(4 Runner)一边想。自从上次在塔尔萨见到查尔斯·雅各布斯后,我增重了差不多40磅。不过对一个一米八五的人来说,190多磅看上去挺好。好吧,我是有了点儿肚子,上次测胆固醇结果也令人担忧,可是我那时候看上去十足是个达豪集中营的幸存者。我是永远没法儿去卡内基音乐厅演出了,或者跟东大街乐队同台,但我还在弹吉他,而且弹得不少,这是一份我喜欢而且擅长的工作。如果有人连这都不满足,那他就是在自寻烦恼了。所以,杰米,你别去自寻烦恼。如果你碰巧听到佩吉·李唱那首莱贝尔和斯托勒作的忧伤名曲《就只是这样而已?》,那就赶紧换个台,听听摇滚吧。
沿着驯鹿路走了四英里,正要爬坡上山的时候,我在一个写着“狼颌牧场前方二英里”的标志牌处转了弯。我在门卫处输入密码后,把车停进标志着“雇员和艺人”的专用停车场上。唯一的停车场停满的那次就是蕾哈娜来狼颌录制EP(迷你专辑)的时候。那天停在便道上的车更多,一直顶到大门。那小姑娘的追随者还真不少。
“星灿佩甘”(真名希拉里·卡茨)两小时前估计已经给马喂了食,但我还是去了趟双排马厩,给它们喂了点儿苹果片和胡萝卜块。它们大多高大健美——我有时觉得它们就是长着四条腿的凯迪拉克高级轿车。我最喜欢的那匹却像是辆破旧的雪佛兰。巴特比,一头长着斑纹的灰马,没有血统可言,我当年拿着一把吉他、一个旅行包,紧张兮兮地来到狼颌的时候,它就已经在这儿了,而且那时候它年龄就已经不小了。它的大部分牙齿很多年前就像《蓝色绒面鞋》一样消失不见了,但它还是用仅存的牙齿嚼着苹果片,下巴懒洋洋地左右磨。它那双温驯的黑眼睛没有离开过我的脸。
“好家伙,巴特,”我说边说边摸着它的口鼻,“我就喜欢好家伙。”
它点点头,仿佛明白我的意思。
“星灿佩甘”——好友称她佩奇——在用围裙兜着饲料喂鸡。她没法儿挥手,于是朝我大喊一声“嗨”,接着哼起《土豆泥时间》的头两句。我跟着她一起哼起这首歌后两句:这是最新的,这是最棒的,诸如此类。佩甘以前是唱和声的,在她的鼎盛时期,她的歌喉就像“指针姐妹”组合中的一个。不过她抽烟像烟囱一样凶,到了40岁时,她嗓子听上去更像在伍德斯托克演出的乔·库克了。
1号录音棚门关着,里面黑着灯。我开了灯,看了看公告牌,查看当天的安排。一共四场:10点一场,2点一场,6点一场,还有一场9点的,估计要一直录到午夜。2号录音棚也安排满了。尼德兰是坐落在西坡上的一个小镇,人烟稀少,不足1500个固定住户,但却是个音乐重镇,影响力跟地方大小完全不成比例,汽车保险杠上常看到的“尼德兰!纳什维尔在此发狂!”可不是吹出来的。乔·沃尔什在狼颌1号录音棚录了他的第一张唱片,那时候这地方还是休·耶茨他爹来经营的,约翰·丹佛在狼颌2号录音棚录制了他的最后一张唱片。休有一次给我放了一段丹佛录音剪掉的片段,他跟乐队在聊他刚买的一种实验飞机,好像叫Long-EZ。听得我起鸡皮疙瘩。
市区里有九家酒吧,一周七天随便一晚你都能听到现场音乐。除了我们这儿之外,还有三家录音棚,不过狼颌牧场是最大的也是最好的。那天我怯生生走进休的办公室,跟他说是查尔斯·雅各布斯让我来的,墙上至少挂着两打照片,包括艾迪·范·海伦、林纳德·史金纳德、艾克索·罗斯(全盛时期)和U2。不过他最骄傲的一张,也是唯一一张自己出镜的,是“斯特普尔斯歌者”的那张。“梅维丝·斯特普尔斯真是个女神,”他跟我说,“全美最棒的女歌手。没有人能望其项背。”
我在道上赚出场费那些年也录制了不少廉价单曲和糟糕的独立专辑,但从没上过大唱片公司,直到那次我在尼尔·戴蒙德(NeilDiamond)的录制中补一个节奏吉他手的缺,那个吉他手得了“接吻病”。我那天吓坏了——可以想象我头歪向一边吐得吉他上到处都是——不过之后我在很多录制中弹过吉他,大多数是补缺,但有时候是有人点名要我。给的钱说不上多,但也绝不吝啬。周末我跟室内乐团在当地一家名叫“科姆斯托克矿脉”的酒吧演出,偶尔也在丹佛走穴。我还给有志于走上音乐道路的高中乐手上音乐课,那是休的父亲死后,休做的一个暑期项目,叫作“摇滚原子”。
“这我做不来,”休建议将此加入我职责范围时我极力推辞,“我又不识谱!”
“你不懂的是五线谱,”他说,“但吉他谱你是认得的,这些娃关心的就只是吉他谱。这些娃只想学这个,这对我们和他们来说都是件幸事。这里不是搞西班牙吉他独奏的地方,老兄。”
他说的没错,等我不再害怕后,其实还挺享受上课的。其一是它让我回忆起“镀玫瑰”。另一点……或许说来惭愧,我感觉教这些孩子能给我一种快乐,就跟我早晨给巴特比喂苹果片和抚摸它的口鼻一样。这些孩子只想要摇滚,而且一旦他们掌握E和弦大横按,他们就会发现自己其实可以做到。
2号录音棚也是黑的,不过莫奇·麦克唐纳忘了关调音台。我把东西全关掉,记着要跟他讲讲这事儿。他是个调音好手,不过吸了40年大麻,脑子不记事儿了。我的吉布森SG吉他跟其他乐器都调好待命,因为那天晚些时候我会跟当地一个叫“我想我要”的乡村摇滚组合弹一个试音。我坐在小板凳上,不插电弹了十来分钟,弹着《高跟运动鞋》和《施放我的法力》,只是热热身。我现在比我在道上的岁月要强多了,但我永远成不了克莱普顿。
电话铃响了——在录音棚里不是真的响,只是边缘亮起蓝灯。我放下吉他,接了电话。“2号录音棚,我是柯蒂斯·梅菲尔德[5]。”
“柯蒂斯,阴曹地府快活吗?”休·耶茨问道。
“就是一片黑。好处是我的瘫痪治好了。”
“真不错。到大房子来,我有东西给你看。”
“老兄,我这儿半小时后还有人来录音呢。我记得是搞西部民谣那个长腿妹子。”
“莫奇会帮她安排好的。”
“他哪儿行,他人都没到。而且他忘了关2号录音棚的调音台,不是第一次了。”
休叹了口气。“我会跟他谈谈的。你过来就行。”
“行,我来。不过,休,这事儿我自己跟他说。这是我自己的事儿。成不?”
他笑了。“我有时想,当初我雇的那个愁眉苦脸一声不吭的家伙上哪儿去了,”他说,“来吧,看了会吓你一跳的。”
那座大房子是个四面延展的牧场,休的林肯大陆款老爷车就停在转角处。那家伙什么耗油的都想买,反正他花得起这钱。虽然狼颌牧场的入账只略微高于出账,不过耶茨家族老一辈在蓝筹股里投了大把钱,而休是家族的最后一支——他本人离过两次婚,两次都签了婚前财产协议,无儿无女。他养马、养鸡、养羊,还有几头猪,不过都只是兴趣而已。他收集轿车和大引擎皮卡车也是出于兴趣。他关心的是音乐,而且为之用心很深。他自称曾经是乐手,不过我没见他吹过小号或弹过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