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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8节

第1213章 生猛
  陡然间一个活生生的人变成了这个模样,秦沐吓得往后一跳:“狗头人?”
  李玉差点疯了:“狗头人你妹啊,明明是狼人好吗?你平常就算不弄点消息让自己知道吧也应该有点常识啊,平常不看电视剧么?”
  “看,但是看的最多的就是跟红莲他们一起看的甄嬛传。”秦沐后退一步,判官笔已然在手,在对方冰寒的爪子抓过来的一瞬间,就死死地挡住。
  但是这也维持不了多久,主要是秦沐身上的巨力符效果已经开始渐渐地衰退,他应该会有一段时期的虚弱期,即便不是在虚弱期,他估计也抗不过这狼人的力气,最大的问题就是,对方的力气实在是太大了。
  秦沐能在一瞬间格挡住对方的狼爪,已经属于极限,而就在这个时候,一个金色的棍子陡然间伸了进来,狼爪上面巨大的力量已经被这个棍子给格开,秦沐定睛一看,只见和尚不知道什么时候,带着一个金色的棍子加入了进来,秦沐在慌乱中只看到了棍子的一截。
  秦沐理所当然的脱口而出:“你是在哪弄到这个……这个降魔杵的……”秦沐斟酌着用词,结果就看到和尚拿着那威风凛凛的大棒子,朝着狼人的脑袋就是一下。
  “唔。随手拿的,还不错。”和尚在百忙当中还回了一句,当然手下的功夫也毫不犹豫,两个不明所以的女吸血鬼已经在打斗的时候,惊慌失措的跑开,和尚同狼人的打斗则在一间狭小的屋子内展开。
  由于场地的限制,和尚的威力并没有百分百的开发出来,只是金刚伏魔圈的威力,让狼人并不敢直接靠近和尚——那金色的光圈能够顷刻粉碎对方的爪子,毫无例外,因为狼人再怎么说也是黑暗生物。
  虽然秦沐不大明白狼人是如何产生的,但是有一点却是非常的明确,狼人同吸血鬼一样,都属于黑暗的生物,这些东西,西方的各路小说和电影当中都展现的十分的极致,也十分的清楚。
  甚至于秦沐能够清楚的了解到每一个细节。
  这就是西方同东方的不同,西方往往在人死之后,会归类于一种其他的生物,他们似乎承认这种存在,只是这个存在已经成为了一个怪物,这个怪物可能长成另外一种模样,总之,他绝对不是原来的模样。
  但是东方则认为变成了灵魂,变成了鬼,老祖宗最麻烦的就是,到现在他们都没有告诉他们的后代,鬼究竟是什么模样,鬼在人类的心中不断的抽象化,甚至神化,成为人们心中的一个阴影,一个惧怕的东西,当然,如果当初老祖宗就用怪兽来命名鬼的话,相信,一定会没有那么多人对这个东西产生一种惧怕的感觉。
  狼人和吸血鬼一样,都是死后才发生效用的,唯一不同的是,狼人似乎是人在生前就携带着某种基因,在今天见到狼人之前,秦沐一直都觉得,所谓的狼人,只不过是文人骚客闲的蛋疼杜撰出来的东西。
  和尚不断打斗的时候,秦沐才发现,他拿在手中的那个“降魔杵”,只不过是一个拖把,一个贴着金片的铁棍子,下面还带着金色的布条。
  秦沐看了一眼金老板,那口味还真够重的,说实话,来到了金楼,秦沐就觉得,原来自己最讨厌的颜色,就是金色。
  金老板顺着秦沐的视线看到了那个拖把,有些惊讶的说道:“保洁人员没有把这些东西撤出去么?实在是太过分了,客人的房间里面怎么能够还有清洁工具的?”
  金老板这个时候还在向她亲爱的黑衣人保镖们发火,而这个房间里面已经是一片狼藉,想想两个暴力分子拆房子是什么样的情景,不过现在应该是三个暴力分子了,因为唐淑岚在旁边观看了一会儿之后,强烈的表示要加入战局。
  狼人发出阵阵的吼叫,但很明显的是,他的力量已经没有原先的那样强大,秦沐记得以前看过的小说,狼人都是在月圆的时候选择变身,而且那个时候他们的力量将会特别的强大,并且他们在月圆的时候的变身,是不由自主的,是不能让他们自己选择的。
  但是,这个狼人是自己变身的,综合以前的经验,不对,电视经验,秦沐有理由相信,这孙子变身的时间并不是很长,至少,他能够维持的时间并不多。
  秦沐这么想着的时候,那狼人陡然间发出一阵鸣叫,他粗壮的胳膊首次直接格挡住了和尚的棒槌,锐利的爪子伴随着他的吼叫声,将那个碗口粗细的拖把给折成两截,和尚一时间失去了武器,正在手足无措的时候,那家伙并没有同和尚死磕,而是一手抓起一个女吸血鬼,朝着门外就撞了过去。
  没错,是撞了出去。
  他根本不是走的门,而是走的墙。
  金老板和秦沐傻乎乎的看着墙面上陡然间出现的大洞,以及那生猛的狼人抱着两个体重大概在一百二十多斤的女人横冲直撞,虽然金楼的防御部队在一瞬间已经反映过来,甚至,他们带着枪追击过去,但是都无济于事,这孙子移动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一时间想要捉住他难如登天。
  几人只能傻乎乎的站在原地,看着那家伙潇洒的离去。
  和尚手上还拽着那两节拖把,看到这情形,也是无语,直接将东西丢在了地上,说了一句:“生猛。”
  秦沐点了点头,和尚用词很准确,但是在他看来,这已经不是生猛了,这是强盗了。
  从金老板那一张发绿的脸就能够看出一二。
  “我的金楼啊!”五层的金楼之上,陡然之间传出来一个疯婆子的声音,秦沐和花无月几人对视一眼,朝着外面就追了过去,那个狼人不仅仅带走的是两个女吸血鬼,还有秦沐想知道的大鼎的去向。
  李玉站在原地,看着风驰电掣奔跑的同伴们,一时间转不过弯来,愣了好一会儿才追随着他们一同出去,不过同秦沐那疯子不同的是,李玉走的是门,而秦沐那疯子则是追随者狼人一路打出去的大洞而奔跑的。
  狼人能够选择从这个地方冲出去,最起码说明了一点,这地方,最好逃跑。
  追人,当然是走捷径的最好。
第1214章 通缉犯
  然而秦沐还是高估了自己,因为他发现当他冲出去的时候,狼人已经跑的没影了。
  在这个通灵坊市这么人口密集的情况下,能够一路杀出去,也真的需要蛮多的技巧的,而金楼的防御系统反应则更迟钝,这金老板的护卫队哼哧哼哧的跑出来的时候,秦沐几个也跟着消失了,就剩下最慢的李玉踩着高跟鞋跑了出来。
  天空被和尚扛在了身上,几人直接跑出了通灵坊市,上了车,由花无月开车,秦沐则坐在后面给天空治疗。
  金刚芭比留了下来,她同秦沐几个也只能算的上是萍水相逢,虽说秦沐的符文给她带来了不同的体验,可她到底还是有自己的任务,来到通灵坊市还有事情没有做完,即便后面她被金老板找到了,相信金老板有更多关于生意的事情同这位小妞详谈的。
  花无月是从来都没开过车的,但是不代表她不会让车子行走。
  因为超高的精神力,花无月只在座位上倒腾了一会儿,车子就开始行走了,只是这个动力系统有些奇怪,具体秦沐不是很了解,但是从秦沐这个外行人的眼里来看的话,花无月似乎是让车子自己行走的。
  具体的秦沐不是很了解,毕竟他没有花无月那样高的精神力,就是一般的厉鬼精神力都在秦沐之上,有太高精神力的人类理论上是不存在的,因为从理论上来讲,太高的精神力会让他们的灵魂亢奋,让他们的灵魂不安于老老实实的呆在自己的身体当中,会造成很多的……麻烦。
  即便是一只厉鬼,都能够让不能移动的东西移动,所以……花无月让一辆车子行走,似乎也不是什么特别困难的事情。
  这种事情,一只厉鬼都能够做到,更何况花无月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鬼王。
  从通灵坊市出来之后,秦沐顺便看了后面一眼,通灵坊市的那个入口已经消失不见,所有从坊市冲出来的人,都未必能再度找到入口,因为这个入口,是隔一段时间会变换一次的。
  这倒不是一种防护技巧,相反,则是因为对于空间技术的不成熟,所导致的,人类的空间的技术,是学习于妖族当中的狐狸,虽然是末法时代,但是祖先到底是留下了一些比较珍贵的东西,或许到现在,这些人依旧无法解释出这样的状况,是什么原因,但是,却能够使用,这已经非常珍贵了。
  从通灵坊市出来之后,秦沐有一种松了一口气的感觉,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甚至有些庆幸,他并没有同那个所谓的变异蝙蝠相遇,但是大鼎,却是志在必得的。
  天空的脸色在秦沐的努力下渐渐地恢复到原来的模样,只是还未醒转,从他不断皱着的眉头可以知道,这货一定梦见了什么,而这个梦对于他来说,并不是什么好梦,而是一个噩梦。
  秦沐看着天空,有些欣慰,至少他们完成了一点。
  “不对啊,秦沐。”和尚这个时候看了秦沐一眼,有些担忧的说道:“你是不是忘了什么事情?”
  秦沐皱着眉头看了车子上的人一眼,和尚花无月阿朱,似乎没有少人,至于瞿东,他在旅馆中会没有事的,虽说秦沐在旅馆里面给他开了个小玩笑,拿走了他的衣服,但是大警官应该不会因为这个出什么事,他想了一遍,说道:“没有,我们进来的时候就是个这样子……李玉?算了,不用关心她,这女人是通灵者协会的,留她在通灵者坊市这货也能走出来,金老板找的是狼人,而不是她。”
  秦沐话虽这么说,却感觉到自己的背脊一阵寒冷,好像所有的汗毛都竖立了起来,他当然不知道,这会子李玉正站在通灵坊市的门口骂娘,对象当然就是这个忘恩负义的秦沐,因为他没有将她送回通灵者协会,直接导致了她不得不站在原地,等待通灵者协会的人来接她。